签完离婚协议书算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书,里面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事都商量好了。但现在有人说签了协议还不算离婚,得办了手续才行。我就有点懵了,想知道到底签完离婚协议书算不算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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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离婚协议书并不等同于离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协议。它体现了夫妻双方的意愿和约定,但本身并不具备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才解除。即便之前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在法院判决离婚时,该协议书也不能直接导致离婚,法院还是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签完离婚协议书都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能仅凭签订离婚协议书就认定已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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