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约定是否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协议是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一种民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从生效条件来看,离婚协议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几个条件。其一,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是精神病人等,那么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其二,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其三,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逃避债务等内容。 此外,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也有特别规定。它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才开始生效。如果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协议不生效,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总之,只要离婚协议满足上述条件,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就是有效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