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没领离婚证是否有效?
我和配偶签了离婚协议,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都商量好了,但是还没去领离婚证。现在有点担心,这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啊?要是之后有纠纷,这份协议能起作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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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但没领离婚证,离婚协议成立,但未生效。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离婚协议的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强调了“申请离婚登记”这一重要环节。同时,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是以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的。 在没领离婚证之前,离婚协议虽然成立,但它处于一种未生效的状态。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不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因为离婚协议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所附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只有当这个条件成就,即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双方才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所以,签了离婚协议没领离婚证,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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