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该如何进行赔偿?


肇事逃逸后,赔偿责任重大且较为复杂。首先要明确,在赔偿前得先确定事故造成的损失,损失包含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方面。 在人身伤害赔偿方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比如说医疗费,就是受伤者在治疗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像药品费、诊疗费等;护理费则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来计算;误工费是考虑受害者因受伤导致的实际收入减少情况。 财产损失赔偿方面,要按照受损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和赔偿,像车辆修理费、财物损毁价值等,要保证受害者的财产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赔偿的履行顺序如下:若是机动车驾驶员肇事逃逸,且该机动车辆已依法投保了强制保险,那么由负责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额度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要是机动车情况不明或者没有加入强制保险,同时抢救费用超出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额度,此时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总之,肇事逃逸这种行为不可取,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受害者及其家属在主张赔偿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财产损失评估报告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采取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等方式来逃避责任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在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时,先行垫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基金 ,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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