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一定要去领结婚证的地方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了,之前领证是在男方老家,现在我俩常住地和领证地不同,想知道是不是必须回领证的地方办离婚,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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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不一定要去领结婚证的地方。以下分不同离婚方式为你详细解答: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只要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不一定是领结婚证的地方。 **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比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所以,诉讼离婚是去被告和原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地的法院,并非必须是领结婚证的地方。 总之,离婚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和地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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