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去民政局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但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不太确定是不是真的。我就想知道,现在去民政局离婚到底还要不要冷静期呀?
展开


现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是需要冷静期的。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它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联联可能有误,原文应指两份等情况)及相关材料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从申请离婚开始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任意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还需在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现在去民政局离婚是有冷静期的,并且这个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规定必须执行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