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一个月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不太清楚具体是多久,有人说一个月,也有人说法不一样。我就想确认下,离婚冷静期到底是不是一个月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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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夫妻因冲动而草率离婚,给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从法律条文来看,离婚冷静期明确是三十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一个月。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日的时间,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后一个三十日并非冷静期,而是申请发证的期限。如果这两个三十日的期限处理不好,可能导致离婚申请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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