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伤残鉴定法医要检查哪些内容?
最近因为意外受伤,可能需要做伤残鉴定。不太清楚具体流程,尤其想知道法医在做伤残鉴定的时候,到底会检查些什么。想提前了解一下,心里有个底,也能更好地配合后续的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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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残鉴定时,法医的检查内容丰富多样。首先会审查各类资料,像伤者的身份证明文件,这能确定身份信息;医疗记录,比如门诊病历、住院记录、手术记录、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等,这些能呈现受伤后的诊疗过程;影像资料,如X光片、CT、MRI等,辅助查看身体内部损伤情况;还有伤害事件的相关证明,像交通事故认定书、工伤认定书、警方调查报告等,明确受伤原因及责任归属。 接着是身体检查。会检查器官损伤状况,查看身体各器官有没有受到伤害、伤害的严重程度,比如肢体是否缺失、器官有无破损等。同时关注功能障碍程度,通过专业手法和设备,判断身体各部位功能是否受限,例如关节活动范围、肌肉力量等。另外,还会考量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看伤者是否需要他人协助进行日常生活活动,像穿衣、洗漱、进食等。 法律依据方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了鉴定活动的规范和要求。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等。 相关概念: 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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