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司法鉴定是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程序: 首先是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司法鉴定申请。 接着要提交相关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此表应当涵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您与单位有工作关系的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这是对您受伤情况的医学证明。 然后是受理环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要是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之后是作出决定阶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对材料充实、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案件,作出认定结论,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最后是索赔环节。在被确认为工伤后,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索赔,之后用人单位会把赔偿费用交给职工。若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相关法律依据有《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都有明确规定,保障劳动者在工伤后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实现。总之,工伤司法鉴定程序是严谨且有章可循的,劳动者按此流程操作,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