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伤残鉴定具体应该怎么做?
我家人在工作时受伤了,现在伤情稳定但好像留下了残疾,影响到了正常劳动。我们不清楚工伤伤残鉴定的整套流程,不知道要准备哪些材料,也不了解具体的申请和鉴定环节,想知道详细的操作方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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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要求来进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申请的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比如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等;还可能需要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等。同时,要准备好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然后,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接着,进入鉴定环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再之后,作出鉴定结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最后,送达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规定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伤残鉴定工作的公正、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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