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期间被解雇该怎么维权?


在工作期间生病是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情况,然而,有些劳动者会遭遇在生病期间被解雇的困境。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权。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生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劳动者生病的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接下来谈谈维权的途径。当遇到生病期间被解雇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与单位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病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另外,劳动者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劳动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病历、诊断证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这些证据将对维权起到关键作用。总之,劳动者在生病期间被解雇时,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