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被拖欠工资可以获得赔偿吗?
我前段时间从公司辞职了,结果到现在工资都没发,一直拖着。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辞职后被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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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被拖欠工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获得赔偿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拖欠工资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首先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工资,那么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本身就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要获得赔偿,需要先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权。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总之,辞职后被拖欠工资,劳动者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要通过合法途径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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