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我家有套安置房,最近听说安置房也有产权期限,心里有点担心。想知道安置房产权到期后,这房子到底归谁呀?是国家收回,还是依旧归我们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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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产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搞清楚安置房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我们得先明白安置房产权的相关概念。安置房的产权通常分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本身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个权利是永久属于业主的,也就是说只要房子还存在,业主就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期限不一样。一般来说,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所以对于安置房,如果是居住性质的,当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业主依旧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土地,房子自然还是归业主所有。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的问题,目前法律规定是依照后续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就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例如一些商业性质的安置房用地,到期后续期和房屋归属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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