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再起诉分财产是否有用?
我和前妻已经办了离婚手续,可财产当时没分清楚。现在我想重新起诉分割财产,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法律上支不支持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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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再起诉分割财产是否有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后财产纠纷”这个概念。它指的是男女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就财产分割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等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这种情况,再起诉分割财产是有用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其次,如果是离婚时双方已经就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但是一方事后反悔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仅仅是因为自己反悔而起诉,法院可能不会支持。 此外,如果离婚时漏分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分割。 所以,离婚后再起诉分割财产是否有用,要根据具体的情形,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那么起诉是有意义的,法院会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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