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双倍补偿呢?
公司已经几个月没发工资了,一直拖着不给,生活都成问题了。真不知道这种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到底过了多久才能要求双倍补偿啊?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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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恶意拖欠工资要求双倍补偿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工资支付周期通常是一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在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的合理时间内结算工资,超过这个时间就属于拖欠工资。超过三十日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工资无论多久在性质上都是违法的。 其次,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若逾期仍不支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可主张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可以要求双倍补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拖欠工资超过两年,一般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只能要求属于本人的原工资的金额;但是拖欠工资的同时如果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则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但是至多不超过十一个月,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总之,遇到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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