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去民政部门报备?
我打算通过起诉的方式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太清楚这个流程。想知道起诉离婚之后,还需不需要到民政部门去报备呢?要是需要的话,又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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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不需要向民政部门报备的。下面给你详细解释一下。 起诉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这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而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这是行政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法院就会依法判决离婚,整个过程是在司法系统内进行的,不需要经过民政部门。 一旦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且判决生效,那么婚姻关系就依法解除了。这个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起诉离婚的当事人无需再到民政部门报备或办理其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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