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和别人起了点冲突,对方说要告我寻衅滋事。我有点慌,不太清楚什么情况才算寻衅滋事罪。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样规定的,我这种情况会不会被立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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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通俗来讲,就是有些人故意惹是生非、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就会构成犯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比如,没事找事,随便动手打人,把人打伤了,或者拿着刀、棍棒等凶器打人,又或者打人的手段很残忍、影响很坏等情况。 第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就像有些人一直追着别人跑,不让别人好好走路,或者一直骂别人,让别人没法正常生活,导致别人精神出问题或者想不开要自杀等,这些都可能达到立案标准。 第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比如,强行拿走别人价值2000元以上的东西,或者多次去拿别人东西、破坏别人财物等。 第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比如在商场、广场等很多人聚集的地方,故意闹事,让正常的秩序都没法维持了。 总之,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从行为的性质、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来综合判断的。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达到了立案标准,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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