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及最新规定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例如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 -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比如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对特定弱势群体实施此类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像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千元以上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里的多次一般是指三次及以上。 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确定具体的刑期。比如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像殴打他人的手段是否残忍、造成的伤害程度、是否使用凶器等;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 相关概念: 寻衅滋事罪: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 情节恶劣:综合行为的方式手段、危害结果、时间地点、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达到严重程度的情形。 情节严重:与情节恶劣类似,从不同角度判断行为的严重性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