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可以直接办理?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现在想离婚,不知道能不能直接去办理手续。我不太清楚具体流程,是直接去相关部门就能办完,还是有什么其他的要求和程序呢?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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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能不能直接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在我国,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 首先说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不能直接办理完成,需要经过申请、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程序。 再说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中,法院需要经过立案、审理等一系列程序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也不能直接办理。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有相应的法律程序要走,无法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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