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女方扔下孩子不管是否算遗弃罪?


要判断离异女方扔下孩子不管是否构成遗弃罪,需要先了解遗弃罪的相关概念和构成要件。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简单来讲就是这些人没办法依靠自己来维持基本的生活,比如年幼的孩子就需要大人照顾生活起居、提供生活费用等。而“负有扶养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离异的女方对孩子是负有扶养义务的。 然而,仅仅是扔下孩子不管,并不一定就构成遗弃罪,还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根据司法实践,情节恶劣通常包括因为遗弃而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等等情况。 如果离异女方是因为暂时的困难,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严重经济危机等特殊原因,在短时间内没办法照顾孩子,并且有积极寻求其他解决办法,如将孩子交给有能力照顾的其他亲属等,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遗弃罪。但如果女方是出于恶意,为了逃避抚养责任而故意扔下孩子不管,导致孩子生活陷入困境,且达到了情节恶劣的标准,那么就可能构成遗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离异女方扔下孩子不管是否构成遗弃罪,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女方确实有困难,可以和孩子的另一方监护人或者其他亲属协商,共同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避免因为处理不当而引发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