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存疑不起诉案件是否终结了?

我涉及一个案子,检察院给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个案件就彻底结束了,之后还会不会有什么变数,需不需要再担心后续被重新追究责任之类的,想了解存疑不起诉案件到底有没有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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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存疑不起诉,简单来说,就是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从而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但存疑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案件就一定终结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里所说的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就是存疑不起诉。 从当前状态来看,存疑不起诉作出后,在程序上犯罪嫌疑人就暂时摆脱了被刑事追诉的状态。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并且,如果犯罪嫌疑人之前被错误羁押,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国家赔偿。 然而,存疑不起诉并不代表案件彻底画上句号。依据法律规定,如果之后发现了新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提起公诉。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保留了对案件继续追究的可能性。 这种规定是基于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平衡的考量。一方面,在证据不足时及时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犯罪嫌疑人长期处于不确定的刑事追诉状态,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为了不放纵犯罪,当有新证据出现时,又可以重新启动追诉程序。所以,存疑不起诉案件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已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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