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是否会受到处罚?


人肉搜索是指通过网络平台,集中众多网友的力量,从多个渠道搜集关于特定个人的私人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公之于众的行为。它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涉及到侵犯他人的多项合法权益,如隐私权、名誉权等,因此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从民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如果进行人肉搜索并公开他人隐私信息,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若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还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在行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人肉搜索中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散布他人隐私,从而面临上述行政处罚。 从刑事层面来说,要是人肉搜索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在人肉搜索过程中,不仅获取他人个人信息,还将这些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就可能触犯此罪名。 不过,并非所有的人肉搜索行为都会受到处罚。如果人肉搜索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协助司法机关调查等合法目的,并且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进行,就可能不构成违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准确界定是否属于合法目的和合法范围,因此在网络活动中,应尽量避免进行可能侵犯他人权益的人肉搜索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