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高速公路被撞车主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了人,心里特别慌,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自己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想了解一下,在高速公路撞人了,从法律上来说,车主这边到底要不要负责任呢?想知道具体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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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行人被撞,车主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若行人故意进入高速公路,比如为抄近道等,通常情况下车主无过错,可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要是车主存在故意撞击行人等严重过错行为,那还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例如行人不顾危险翻越护栏进入高速,车主正常行驶没有违规行为,一般就不用担责;可要是车主看到行人后故意加速撞上去,这就有严重过错,得担责了。 要是行人因高速公路管理方未履行安全保障等义务,导致误入高速公路而被撞,在车主无过错的情况下,一般不承担责任,高速公路管理方可能需担责。就像高速公路防护栏损坏,管理方没及时维修,导致行人进入被撞,管理方就要负责。 要是行人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走(如在紧急停车带等规定区域)被撞,车主可能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具体责任承担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需看双方具体情况及交警认定。 总之,人在高速公路被撞,车主是否担责要全面分析各种因素,以交警的事故认定及司法机关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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