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是否属于犯罪嫌疑人?
我前几天和朋友聚会喝了酒,之后开车回家被交警查到了醉驾。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自己这种醉驾的情况是不是就算犯罪嫌疑人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醉驾是不是有明确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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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醉驾是否属于犯罪嫌疑人,需要先弄清楚“醉驾”和“犯罪嫌疑人”这两个概念。“醉驾”,简单来说,就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刑事诉讼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被怀疑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所以,当一个人被认定为醉驾时,由于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在司法机关对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的过程中,这个人就会被当作犯罪嫌疑人来对待。也就是说,从法律程序的角度,一旦因为醉驾被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在整个刑事诉讼流程没有结束之前,醉驾者就处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状态。 不过,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醉驾者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那么就会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要是存在证据不足等情况,也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所以,一般情况下,醉驾者在司法程序中会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但最终的定罪要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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