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过错度是否必须鉴定?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不知道在处理过程中,过错度鉴定是不是必须要做的。不做的话会不会影响后续的处理结果呢?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有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进行过错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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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过错度鉴定并非是必须要进行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医疗纠纷过错度鉴定,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专业的手段和方法,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程度,比如是轻微过错、主要过错还是完全过错等。它对于明确责任划分和赔偿比例有重要意义。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通过过错度鉴定来确定医疗机构的责任。 在实际处理医疗纠纷时,如果医患双方对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不需要进行过错度鉴定。例如,医疗机构承认自己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失误,并且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好了,那就可以不进行鉴定。 然而,如果双方对医疗过错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此时过错度鉴定就可能成为一种重要的解决途径。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证据,帮助法官更准确地判断医疗机构的责任。比如在一些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存在重大过错,但医疗机构予以否认,这种情况下进行过错度鉴定就有助于分清责任。 所以,医疗纠纷过错度鉴定不是必须的,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医患双方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是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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