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无故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有什么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今天突然被通知辞退,理由也没说清楚。我想知道公司这种无故在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情况,按照法律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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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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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如果公司无故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无故辞退”的含义。无故辞退就是指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比如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就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提到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时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分别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如果公司辞退员工不属于这些法定情形,那就属于无故辞退。 而对于无故辞退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是试用期,员工工作时间通常不满六个月,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无故辞退员工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因为是违法解除,还要在此基础上支付一倍,也就是总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所以,如果员工遇到公司无故在试用期辞退的情况,可以先与公司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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