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致伤亡是否算工伤?
我在工作期间因为醉酒导致了伤亡情况,现在单位和我对于这是否属于工伤产生了分歧。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想知道醉酒致伤亡到底算不算工伤,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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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醉酒致伤亡是否算工伤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规范工伤认定和赔偿等相关事宜的重要法律文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这就意味着,如果职工是因为醉酒导致的伤亡,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 这里所说的“醉酒”,在法律认定上是有一定标准的。一般是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测结论来判断。例如,在工作中,职工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酒的标准,并且因为醉酒状态导致了自身伤亡,那么就会适用上述法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从立法目的来看,这样的规定也是有其合理性的。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而醉酒是一种个人可以控制的行为,因醉酒导致的伤亡并非是因为工作本身的原因,将其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有助于引导职工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因个人不当行为导致的伤亡事故。 所以,总体而言,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醉酒致伤亡通常是不算工伤的。不过,具体情况可能会因案件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如果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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