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放弃工伤申报承诺是否有效?
在工作中受伤了,公司提出让我签一份放弃工伤申报的承诺,说之后会私下给我一些补偿。我有点犹豫,不知道签了之后会有什么后果,也不确定这个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想问问这种员工放弃工伤申报的承诺到底有没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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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放弃工伤申报的承诺一般是无效的。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安全保障的法定义务,要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当劳动者遭受工伤时,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由雇佣方承担相应责任是法律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说明用人单位有申报工伤的责任。 而且,《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员工放弃工伤申报的承诺,既违反了法律关于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权益、进行工伤申报等强制性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通常是无效的。 另外,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对于准确计算工伤保险待遇非常关键,没有专业鉴定,就无法准确依据法律法规计算赔偿额度。签放弃申报承诺会影响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所以,即便签了放弃工伤申报承诺,劳动者依然有权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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