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霸王条款是否无效?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用工合同里“工伤概不负责”这类霸王条款是无效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原理和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什么是霸王条款。简单来说,霸王条款就是一方凭借其优势地位,制定出的不合理地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在用工合同里,“工伤概不负责”这种条款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因为它不合理地免除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伤应承担的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其法定责任。所以,“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明显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进一步强调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伤责任的不可推卸性。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的内容也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伤概不负责”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可能的工伤风险,如果用人单位通过这样的条款逃避责任,对劳动者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所以,当劳动者遇到用工合同中有“工伤概不负责”这类霸王条款时,无需过分担忧。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依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