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制执行追诉期过了是否还会有效?

我之前有个官司胜诉了,但是一直没去申请强制执行。现在突然想起来,发现距离判决生效已经过了强制执行追诉期了。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之前的判决还能强制执行吗,强制执行追诉期过了是不是就没效了呢?
展开 view-more
  • #执行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强制执行追诉期这个概念,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申请执行的期间。这个期间指的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时间限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当申请执行的期间过了之后,并不意味着强制执行完全失效。如果在这两年内没有申请执行,法院不会主动对该执行申请进行审查和受理。但是,假如对方当事人没有对申请执行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依然可以受理执行申请并强制执行。因为申请执行期间本质上是一种时效制度,目的是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 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执行期间已经届满的抗辩,并且经过法院审查属实,那么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不过,如果在申请执行期间内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等,那么申请执行期间会重新计算。所以,强制执行追诉期过了并不一定就完全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