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异地协议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我和配偶都在外地工作,现在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离婚。但我们不知道在异地协议离婚该怎么办理手续,是跟在本地办理一样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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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异地协议离婚的手续办理涉及一些特定的法律规定和流程。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协议离婚的概念。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来结束婚姻关系的方式。 过去,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异地通常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其中就包括协议离婚登记。例如,若您所在的异地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地区,且您一方持有当地的居住证,那么就可以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办理异地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居住证(适用于异地办理)等。第二步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是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第五步是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您在办理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以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程序。同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也需要谨慎拟定,确保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做出合理、明确的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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