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是否等同于施工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并不等同于施工总承包,下面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二者的区别。 从概念上来说,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简单来讲,工程总承包企业要负责从项目前期到后期完工的一系列工作。而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也就是说,施工总承包主要侧重于施工阶段的工作。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这为工程总承包提供了法律支持。对于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从承包范围看,工程总承包的范围更广,涵盖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或多个阶段。施工总承包则仅仅是对施工环节进行承包。比如一个大型商业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可能要从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始,一直到采购建筑材料、组织施工、调试运行等全部工作。而施工总承包企业可能只是负责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建筑的施工工作。 在风险承担上,工程总承包企业由于负责的环节多,面临的风险也相对更大,包括设计风险、采购风险、施工风险等。施工总承包企业主要承担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如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风险。 综上所述,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在概念、法律依据、承包范围和风险承担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它们并不是等同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