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是否需要额外拿教育费?

我和配偶离婚了,现在对于孩子的教育费支付问题有些困惑。之前确定了抚养费的数额,不知道这个抚养费里是不是已经包含了教育费,还是说需要额外再支付教育费。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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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需要额外拿教育费,双方约定的抚养费不包含教育费的情况除外。 首先,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它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支持。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这里所说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支付的抚养费中已经涵盖了子女的教育费用。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随着孩子的成长,教育费用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加,比如孩子选择了一些费用较高的课外辅导班、特长培训等,原来约定的抚养费可能无法满足孩子的教育需求。这种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或者另行支付一部分教育费用。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父母双方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以确保抚养费的数额能够合理满足子女的成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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