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业费是否还需要额外交公摊电费?

我住在一个小区,每个月都按时交物业费。最近物业又通知要额外交公摊电费,我不太明白,物业费里难道不包含这部分费用吗?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需不需要额外交这个公摊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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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物业费是否还需要额外交公摊电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而公摊电费是指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所产生的电费,如电梯用电、楼道照明用电等。 从法律层面来看,判断是否需要额外缴纳公摊电费,主要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物业服务合同中对于费用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包含了公摊电费,那么业主就不需要额外缴纳。例如合同条款中写明“物业费涵盖小区内所有公共区域的水电费用”,这种情况下,物业再要求业主额外缴纳公摊电费是不合理的,业主有权拒绝。 相反,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公摊电费需要由业主另行承担,那么业主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比如合同约定“除物业费外,公摊电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业主分摊”,此时业主就有义务支付这部分费用。 若合同中没有对公摊电费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的政策来确定。一般来说,公摊电费属于小区公共能耗费用,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应该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但具体的承担方式和标准,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有些地方规定,公摊电费应当单独列账,定期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分摊。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业主对物业要求额外缴纳公摊电费存在疑问,可以先与物业进行沟通,要求其出示相关的合同依据或费用明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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