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不还属于侵占罪吗
我之前把车借给了一个朋友,当时也没写什么借条之类的东西。现在都过去好几个月了,我找他要车,他总是找各种借口拖着不还。我就想知道,他这种借车不还的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侵占罪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借车不还不一定属于侵占罪。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是遗忘、埋藏的东西被你发现了,你却想自己占有,不还给人家,而且达到一定数额,还坚决不还,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且,这条罪是告诉才处理,意思就是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处理。 对于借车不还的情况,如果借车人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车,比如借车时就没打算还,并且满足数额较大(各地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规定不太一样)和拒不交还这两个条件,那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但如果借车人只是暂时有事耽搁了,或者和车主有一些误会导致没能及时还车,那就不构成侵占罪,一般属于民事纠纷。 在民事纠纷的情况下,车主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借车人归还车辆,并可以主张索要车辆的使用费和折旧费等合理费用。 相关概念: 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犯罪行为。 告诉才处理: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