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途中摔伤算是工伤吗?
我朋友前段时间在上班途中不小心摔伤了,现在在治疗,花了不少钱。他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要是能认定的话后续费用报销等也好有个依据,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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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员工上班途中摔伤不属于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比如因为自身走路不注意、身体突发不适等原因摔倒,这种情况通常不算工伤,相关医疗费用等需由员工自己承担,不过可以按照意外伤害在医保报销医药费,单位虽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一般有义务进行慰问或者救助。 但如果是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特定情形伤害,比如被机动车碰撞且员工承担次要责任等,这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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