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扭送是否成立自首?
我家里人把我送到派出所了,说是扭送。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算我自首啊?我心里挺没底的,要是算自首,量刑啥的可能会有好处,所以特别想弄清楚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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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在法律上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它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问题。要弄清楚家属扭送是否成立自首,首先得了解什么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动投案要求犯罪嫌疑人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 那家属扭送这种情况呢,它和自动投案是有区别的。扭送是指公民将具有法定情形的人强行送交公、检、法机关处理的行为。在家属扭送的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并非出于自己主动的意愿来到司法机关。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这里强调的是“送去投案”,有一定的主动性体现。而单纯的扭送,更多的是违背犯罪嫌疑人意愿的强制行为。 所以,一般情况下,家属扭送不能直接认定为自首。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扭送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行为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总之,家属扭送本身通常不构成自首,但犯罪嫌疑人后续的表现,如实供述罪行等情节,依然会在法律量刑中得到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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