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团伙盗窃量刑标准是多少钱?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团伙盗窃的概念。团伙盗窃就是指多个人一起商量好去偷东西,他们分工合作,共同实施盗窃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所以法律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关于盗窃量刑的金额标准,在我国,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一个大致的范围。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在广东,根据相关规定,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十万元以上。所以在揭阳,属于二类地区,盗窃金额达到二千元以上就可能会被量刑。 对于团伙盗窃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对于团伙犯罪中的主犯和从犯,处罚也会有所不同。主犯要对整个团伙的盗窃行为负责,处罚相对较重;从犯则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