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作社是否属于公司?


养殖合作社并不属于公司,下面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从定义上来说,养殖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而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在法律依据方面,养殖合作社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范和调整。该法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成员资格、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内容。而公司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和运营,公司法对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权利义务、公司治理结构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从设立目的来看,养殖合作社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成员提供服务,帮助成员解决在养殖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成员的市场竞争力和收入水平,强调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而公司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利润,股东通过投资公司追求资产的增值和回报。 在责任承担方面,养殖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从管理模式来讲,养殖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成员地位平等,实行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但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而公司的管理通常按照股权比例来行使决策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综上所述,养殖合作社和公司在法律性质、设立依据、设立目的、责任承担和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养殖合作社不属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