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拾得遗失物不归还算不算侵占?

我朋友捡到了一个贵重的包包,失主联系他归还时,他不想还。我想知道这种拾得遗失物不归还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侵占,会不会面临法律责任,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展开 view-more
  • #拾得遗失物
  • #侵占行为
  • #法律责任
  • #遗失物返还
  • #刑法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拾得遗失物不归还的行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算侵占。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他人交付保管的财物流通物或遗忘物等据为己有,从而侵犯了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相关法律规定方面,《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需要失主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处理。 具体到实际情况中,如果拾得的遗失物价值数额较大,且当权利人有明确的返还请求时,拾得遗失物之人拒绝归还,则可以依法判定其犯有侵占罪。例如,捡到他人丢失的价值数万元的名贵手表,失主找到拾得者要求归还,拾得者却拒不归还,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但如果遗失物价值较小,或者拾得者有合理的理由暂时保管,且后续愿意归还,一般不构成侵占罪。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