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于亲戚家的财物,被亲戚卖了算不算盗窃?
我把一些贵重财物寄存在亲戚家里,后来发现亲戚居然把这些财物给卖了。我很气愤,想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盗窃呢?希望能了解具体的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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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于亲戚家的财物被亲戚卖了,一般不算盗窃,而是可能构成侵占罪。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强调的是“秘密窃取”,也就是在财物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秘密的方式拿走财物。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的心理,将归属于他人物品进行擅自占有的行为,通常涉及经他人授权或依据合同约定由个人负责保管的财物、遗忘物以及埋藏物等。 在这种寄存财物被亲戚卖掉的情况中,亲戚是基于你的寄存行为合法地占有该财物,但他却将其非法占为己有并卖掉,更符合侵占罪的构成特征。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盗窃亲属财物,一般不认为是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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