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破坏房屋后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女方打算离婚,可在这期间女方把家里的房屋破坏了,门窗、墙面啥的都有不同程度损坏。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要是闹到法院离婚,法官会怎么判啊,女方会受到什么处罚不?我能得到赔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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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女方存在破坏房屋的行为,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或者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女方破坏房屋的行为实际上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女方破坏房屋属于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女方少分财产。 其次,如果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男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女方破坏该房屋,这种行为构成了对他人财产权的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因破坏房屋造成的损失,比如修复房屋的费用等。 再者,在实际判决过程中,法院会要求主张权利的一方提供相关证据。男方需要证明房屋是被女方破坏的,以及破坏行为造成的具体损失情况。比如,可以提供现场照片、视频、维修费用的发票等证据。 最后,如果女方破坏房屋的行为情节严重,比如造成房屋无法居住等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治安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但在离婚案件中,主要还是围绕财产分割和赔偿问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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