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后找车主有用吗?


在交通事故逃逸的情况下,找车主是否有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如果车主就是肇事逃逸者,那么找车主当然有用。车主需要为自己的逃逸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和可能的刑事处罚。在民事赔偿方面,车主需要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例如,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都应由车主承担。如果逃逸行为构成犯罪,车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车主不是肇事逃逸者,情况就比较复杂了。若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借车人肇事逃逸,一般情况下,借车人作为实际驾驶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主存在过错,比如知道借车人没有驾驶资格仍出借车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等,车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即使车主不是逃逸者,若有过错,找车主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也是有用的。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逃逸后找车主是否有用,关键在于确定车主与逃逸行为的关系以及车主是否存在过错。受害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报警、向法院起诉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