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加班是合法的吗?
我在公司上班,经常被要求加班,而且没有加班费,也没有调休。我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但又不确定这种被迫加班的情况是否合法。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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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加班是不合法的。 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重要原则。正常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安排,并且还需要保障劳动者的相关权益,比如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第四十四条明确了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即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规定,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安排工作;若协商不成,并且公司的加班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劳动者也可以依法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裁决有异议,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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