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四个月算坐牢吗?
我被拘留四个月了,身边人说这就算是坐牢了,但我不太确定。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拘留四个月到底算不算坐牢呢?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呀?
展开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拘留和坐牢的概念。拘留一般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而坐牢,通常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后,在监狱等场所服刑。 从时间上看,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司法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所以,如果是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是不会达到四个月这么长的时间的。 如果是刑事拘留四个月,那可能意味着案件还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处于被羁押状态,但此时还不能确定其有罪,也就不能算坐牢。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罪,并被送往监狱等场所执行刑罚时,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坐牢。所以,单纯的拘留四个月并不等同于坐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