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十级伤残是否算轻伤?
我之前被人打了,去做伤残鉴定结果是十级伤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轻伤吗?我不太清楚伤残等级和轻伤之间是怎么界定的,想了解一下这两者的关系,要是算轻伤的话对方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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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与轻伤是不同的概念。 十级伤残是用于确定民事赔偿中受害人伤残程度的评定,主要衡量劳动能力、身体功能损害等方面,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等相关标准判定。简单来说,就是看受伤后对日常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影响程度来划分伤残等级。 而轻伤属于刑事案件中的概念,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判断,主要考虑损伤当时对生命健康的损害程度。比如受伤当时身体结构完整性和功能受到的影响等。 被人打成十级伤残,不一定就属于轻伤。因为二者评定标准不同。有的肢体损伤可能构成十级伤残,但从损伤当时的情况看达不到轻伤标准;而有的情况可能损伤当时达到了轻伤标准,但经过治疗恢复后,伤残等级评定却不一定能达到十级。所以,不能简单认为十级伤残就一定是轻伤或者不是轻伤,要分别依据不同的鉴定标准进行准确鉴定,才能确定在民事赔偿或者刑事追诉方面的相应依据。 例如,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经鉴定属于轻伤,那么打人者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而在民事赔偿方面,不管是否构成轻伤,只要造成伤残,都要依据伤残等级等进行相应赔偿,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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