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真的有那么严重吗?
我朋友喊我去帮忙打架,说是人多壮胆不会出大事。但我有点害怕,听说聚众斗殴挺严重的。我就想知道聚众斗殴到底有多严重,会不会有很严重的法律后果?要是去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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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是比较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它侵犯的不仅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还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可能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定罪量刑。 即便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也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聚众斗殴无论是从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来看,后果都是比较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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