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几年后再翻出保证书是否有用?

之前对方给我写了一份保证书,承诺了一些事情。现在过了好几年,我遇到了一些和这份保证书相关的问题,想知道现在再拿出这份保证书还有没有用呢?比如还能不能凭借它去要求对方履行承诺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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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保证书通常是一方对另一方作出特定承诺的书面文件,它在法律上是否仍然有效,能否发挥作用,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首先,要看保证书中所涉及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如果保证书中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这份保证书很可能是无效的。比如,保证书中约定的内容涉及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损害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的保证书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无论过了多少年,都不能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其次,要考虑保证书是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保证书是在一方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订的,并非其真实意愿,那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被撤销,保证书就自始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再者,需要关注保证书所涉及事项的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不同类型的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不同。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果保证书所涉及的事项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虽然保证书本身可能是有效的,但在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时,义务人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此时权利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最后,还得看保证书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履行期限。如果有明确的履行期限,而义务人在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应当及时主张权利。若超过合理时间才主张,可能会影响保证书的实际作用。比如,保证书中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到期后权利人一直未催要,几年后才提出要求,可能会给证据的收集和事实的认定带来困难。 总之,几年后再翻出保证书是否有用,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上述多个因素。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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