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人死了担保人是否有责任?


在探讨借钱人死了担保人是否有责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担保的基本概念。担保,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也就是借钱的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行为。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当借钱人去世后,其遗产应先用于偿还债务。只有在对其遗产进行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才需要承担责任。 若是连带责任保证,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在借钱人去世后,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债务。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意味着,如果借钱人的继承人继承了遗产,他们也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如果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向借钱人的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借钱人死了担保人是否有责任,取决于保证的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以及债务人是否有遗产可供偿还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