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发传单算雇用童工吗?
我家小孩还没满16岁,有商家找他去发传单。我有点担心这算不算雇用童工,这样做商家会不会违法,对孩子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我就想了解一下小孩发传单到底算不算雇用童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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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小孩发传单是否算雇用童工,首先得明白什么是童工。在法律上,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只要是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且存在经济报酬的给付,就可能构成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对于小孩发传单这种情况,如果是商家直接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小孩,并且支付给小孩一定的报酬,让其进行发传单的工作,这就符合雇用童工的特征。因为商家与小孩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小孩通过发传单获得经济收入,这种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 不过,如果是小孩在家人的带领下,偶尔帮忙在自家的小生意中发传单,且没有专门的劳动报酬,仅仅是一种家庭内部的协助行为,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定为雇用童工。因为这里不存在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的劳动关系和经济报酬关系。 雇用童工的行为会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总之,一般情况下商家招用未满16岁的小孩发传单算雇用童工,这是违法的。但如果是家庭内部的协助发传单行为通常不算。我们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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